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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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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1.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会议;
2. 检查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决议的落实情况;
3.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1.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2. 组织制定、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、决定;
3. 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4.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;
5. 提名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,报会长批准;
6.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
监事会(或监事)行使下列职权:
1. 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年度工作;
2. 监督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和理事会的选举、罢免;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决议;
3. 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;
4.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,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;
5. 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。当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,要求其予以纠正,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;
6.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,接受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领导,切实履行职责。

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1.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;
2.执行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决议,并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工作;
3.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;
4.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、变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;
5.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;
6.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,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;
7.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,提议对会员的除名;
8.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,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;根据秘书长提名,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,决定其报酬事项;
9.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;
10.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
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行使下列职权:
1.决定协会在法律、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;
2.选举或者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(选任制)、理事、监事;(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)
3.审议理事会、监事会(监事)的年度工作报告、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;
4.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;
5.对协会变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;
6.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;
7.制订或修改章程、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;
8.决定终止事宜;
9.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