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处理规范
a) 应配备并安装水处理系统。水处理设备及锅炉冷却塔和封闭水系统的维护,应由Drew 化学公司、Nalco、Dearborn或其它被认可的公司提供。
b) 安装将包括全套系统所要求的一切设备和安装必要的水管。
c) 水处理应包含将化学溶液给入水管系统的自动进给装置,用以减轻腐蚀和降低残碴或其它污物的堆积。如果冷却塔的安装高于冷冻器,则在冷却塔位发生自动排污,以防捶击阻塞。
d) 水处理公司应包括一年的服务,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。这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:
1. 输送和保存水处理化学品,为期一年。
2. 每月收集和分析处理后水的试样,并提出适当的投药调整建议。
3. 检查、维修化学品进给装置,为期一年。
4. 对所有指定人员进行化学分析和处理方面的培训。
e) 一年的服务,应在实际完工日开始。
f) 机械承包商应通过水处理公司,提供系统内部的化学清洁作业,以消除和溶解异物,并在水引入系统(但在初始灌注、冲洗和排放后)至系统验收的试验期内处理水系统。
g) 为水处理而安装的一切设备包括罐和水管,应成为业主的财产。
h) 将试样设在冷水、冷凝器水系统等这种闭环系统的上游,并且每年两次提供试验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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